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