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鄂交函〔2023〕2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全省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1599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办法》的宣传贯彻,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全面了解相关评价方法、指标和内容,熟练掌握便民政务系统操作步骤和业务处置流程,不断提升道路运输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强化系统优化升级。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按照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