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2023修订)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1995年11月29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2010年10月29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2011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2年8月19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急救医疗行为,提高社会急救医疗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急救医疗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院前医疗急救和社会公众急救。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按照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社会公众急救,是指在突发事件或者意外伤害现场,社会组织和个人及时救护患者的行为。
第三条 社会急救医疗属于政府主导的公益事业,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社会急救医疗事业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保障社会急救医疗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市社会急救医疗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急救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制和实施本市社会急救医疗发展规划;
(二)编制和实施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设置规划以及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规划;
(三)制定本市社会急救医疗相关政策和标准;
(四)对本市社会急救医疗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评估考核;
(五)组织开展重大社会活动急救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六)制定、组织实施本市社会急救医疗知识与技能普及培训年度计划;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急救医疗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公安、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港务、医疗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消防救援、体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社会急救医疗相关工作。
第五条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农村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刊播社会急救医疗公益广告,向公众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普及急救医疗知识和技能。
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的急救意识。
第六条 本市应当加强与香港、澳门以及周边城市社会急救医疗的交流和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社会急救医疗合作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协同发展。
第二章 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第七条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由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和“120”急救网络医院以及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区域急救医疗中心、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直属急救站组成。
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医疗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编制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设置规划是本市医疗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涉及空间布局的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第八条 本市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包括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和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急救医疗指挥分中心。
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的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工作。急救医疗指挥分中心负责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