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341号)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七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覃伟中
2022年2月28日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的,用于焚烧、填埋或者利用其他技术手段处理生活垃圾的费用。
第三条 市税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