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2〕4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30日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发挥清洁能源在保障安全、调整结构、提质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推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辽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发展贯穿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先立后破,坚持全省一盘棋,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清洁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坚持系统观念、多元互济。统筹电源与电网、清洁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开发与消纳关系,加快构建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
--坚持资源节约、供需互动。以能源消费结构转型为牵引,以提升清洁能源供应为支撑,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形成供需互促的良性循环,节约资源、能源,推进能源生产消费绿色转型。
--坚持科技驱动、模式创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作为清洁能源强省建设的根本动力,着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鼓励清洁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
--坚持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引导扶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发展目标。
立足辽宁风、光、水、核、天然气、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品类丰富齐全发展基础,多元、综合发展清洁能源。着眼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区域能源交易中心、氢能储能技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比较优势与发展潜力,推动清洁能源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壮大。以多元化目标和综合竞争能力为引领,市场化产业化为导向,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
“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跃升,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大规模应用,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东北区域能源(电力)交易中心。到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发电量占比达到48%以上,系统负荷控制能力达到全省最大负荷的20%以上,核电发电量占比达到2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风电光伏、储能、氢能、输变电、空气压缩机、燃气轮机、绿色交通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煤炭消费占比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以上;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下降,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8%;品类多元、结构合理、装备先进、市场开放的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30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及发电量占比达到70%以上,核电发电量占比达到30%以上,清洁能源装备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000亿元。积极拓展市场,大规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