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发改规字〔2022〕06号、中发改能源〔2022〕342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厘清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营造我市安全平稳的电动汽车充电市场环境,我局制定《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9日
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提升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包括充电站地面构筑物、供配电系统、充电设备、监控管理系统、计量系统、防护设施、通风及消防设施等。
公用充电设施,是指对社会开放,可对各种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专用充电设施,是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及其员工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自用充电设施,是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三条 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属地和行业(领域)共同监管。各镇街政府须将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