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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颁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机构沿革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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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等有关要求,统筹兼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现就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试点重要意义。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试点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具体环保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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