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规字〔2021〕3号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规定的通知 本局直属各单位,各区分局: 为规范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推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现将《广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广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 广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提升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简称《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指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对国家或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遵循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分级管理,互不重复的原则,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以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判定。 第四条 根据对国家或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将我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分别判定为市、区二级。 第五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级以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