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规〔2021〕48号)
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并经2021年第3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6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注销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许可证注销是指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以下简称许可)存在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许可证被依法吊销以及终止等法定情形,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行政许可程序性行为。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撤销、撤回许可和吊销许可证,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