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已经过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大件垃圾管理,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件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五千克或者体积超过零点二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一米、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家具,包括床、沙发、桌椅、衣(书)柜等。
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的处理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件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