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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颁布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颁布机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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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哈尔滨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7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孙喆


2019年8月9日



  哈尔滨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第四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日常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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