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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2019修订)

颁布令: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 颁布机构: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知识产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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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58号)   《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已经2019年2月2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马兴瑞 2019年4月1日 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激励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推动创新型广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自荐、评审、奖励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广东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包括中国专利奖嘉奖和广东专利奖。   中国专利奖嘉奖是省人民政府对本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奖励。   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以及广东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第四条 中国专利奖嘉奖授奖名单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根据每届中国专利奖授奖名单审核确认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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