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扬尘污染防治 废气排放与处理 VOCs排放与治理

兰州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办法

颁布机构: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办法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178号 2017年6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兰州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5月1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区及兰州高新区各类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兰州新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应当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监管主体为市、县 (区)人民政府、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防治主体为扬尘污染排污单位和个体。   第四条 扬尘污染监管应坚持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差别管控、分类监管,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应科学精准、规范标准,精细全面、注重实效。 第二章 监管职责   第五条 县区人民政府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实行属地化管理。每年2月底前制定本辖区年度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别报市政府、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指办)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复)工审批、现场监管、执法处罚,组织各类道路和建筑表面日常保洁防尘工作,督促实施各种物料堆放的密闭防尘工作,承担各类裸露土表的绿化、硬化或覆盖等工作,承担市直部门和市大气指办转办督办事项的查处整改。   第六条 县区人民政府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应当建立完备规范的月度管理(电子)台账,明确工地名称、所有建设手续、建设和施工方、开(复)工时间、施工面积、施工机械类型及数量、扬尘污染智能监控配置、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完工时间、现场监管人员及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每月5日前向市大气指办、市城管委及市直业务指导部门报备上月管理台账电子版,其中各类建设工程工地开复工审批及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后24小时内向市大气指办、市城管委及市直业务指导部门报备。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在本辖区范围内建设2个以上规范的弃土场,辖区内所有渣土必须向专用弃土场运转,严禁随意倾倒,对各类建筑垃圾倾倒行为进行现场监管。   第七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相关监管和防治职责。每年1月底前制定本行业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区大气指办、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方案应当逐年健全完善扬尘污染监管责任制度和具体防治技术措施和要求,有效减少人为扬尘污染。   第八条 市城管委作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要于每年1月底前总结前一年度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的经验得失,改进当年管控措施,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制度,完善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的长效机制。   城管、环保、建设、公安、国土、房产、生态、交通、水务、人防、两山、教育等市直相关部门每年12月底前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全市本行业领域的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指导意见和具体检查方案,指导县区有序开展各类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的现场监管,对县区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现场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县区进行转办督办,责成县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于48小时内回查转办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在限定时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成县区于24小时内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建立完善的巡查检查、转办督办和责成问责情况月度管理(电子)台账,于每月5日前向市大气指办、市城管委报备。   第九条 市大气指办负责督查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兰州高新区监管和指导职责的落实情况。每天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对没有有效落实市大气指办指令的,于24小时内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县区、兰州高新区进行问责或提请市委、市政府进行间责。   问责情况由被问责单位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大气指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第三章 扬尘监管   第十条 全市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流失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统筹提出项......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