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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测试规定

颁布机构:榆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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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测试规定的通知 榆政发[201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测试规定》已经2011年11月1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榆林市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测试规定 第一条 为准确掌握用户用水现状和用水结构,推动用户完善节水措施,建立科学用水制度,合理评价用水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量平衡测试是指对用户的用水体系进行实际测试,确定其用水参数的水量值,并根据其输入水量与输出水量之间的平衡关系,分析用水合理程度的工作。  第三条 水量平衡测试是用水企业加强用水科学管理,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水量平衡测试,达到以下目的: (一)全面了解用水单位管网状况,搞清企业用水现状与用水量之间的定量关系。 (二)进行合理化用水分析,挖掘节水潜力,根据实际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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