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劳动综合管理 劳动关系
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劳动关系
生效状态
试行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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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劳社厅发[2009]14号)
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8]18号),逐步建立和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行为,完善就业和失业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行为,完善就业和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8]1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通过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