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安全管理办法 (鄂林策〔2009〕17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野生动物和人员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管理,是指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动物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