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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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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经资源〔2008〕6号)
各市、12个试点县经委(工经委、工业局、中小企业局):
制定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及管理办法,是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构建节约型的发展方式,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业企业的合理用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能耗限额是指在生产耗能的产品过程中,对产品所规定的最高能源消耗量。产品能耗限额包括产品综合能耗和产品单项能耗的限额。
第三条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负责制定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