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绿色建筑 能效/能耗管理 清洁生产 能源计量 土地资源保护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发〔2010〕670号) 各区、县建委,市规划各分局,各建设(开发)单位,各工程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贯彻“绿色北京”行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附件: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一、二星......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