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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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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经资源字[2009]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加快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投资和技术改进,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南京市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南京市节能节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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