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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颁布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 颁布机构:电力工业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电气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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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  (第7号)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印)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的理赔处理,公正、合理地调解纠纷,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供电企业以220/380伏电压供电的居民用户,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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