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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事故池的容积(篇2)

发布时间:2017-04-25 11:23:27   浏览: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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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介绍了事故应急池容积的计算依据,以及影响事故应急池容积的两个关键因素。这一期,我们就来更为详细的探讨下企业里那些池子们。


1、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傻傻分不清楚


消防水池,属于消防水的供水系统,是为了应对火灾风险。消防水池的容量,按照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等)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事故水池,又会被称为应急事故池、事故缓冲池等,是为了收集有毒、有害、易燃物质的废液。是用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有效地接纳装置排水、消防废水等污染水,避免事故废水进入水体造成污染(GB50483-2009)。其容积大小一般为“事故延续时间内消防废水量、事故装置可能溢出水量、输送管道与设施残留水量、事故时雨水量”等流体体积之和(《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

 

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的前10-20min的降水量(GB50483-2009,2.0.11),是工厂污染区域内的降雨初期的雨水(受污染的雨水)(SH3015-2003,5.3.4)。顾名思义,初期雨水池是将含有污染物质的初期雨水收集、储存的(调节池、储存池)。

 

简单粗暴点说,消防水池往往是满水的,而事故水池,则是常空的。事故水池与雨水池可以合建。因此,如果在非事故状态下出现需占用事故池的情况(例如,初期雨水池共用的情况),占用容积不得超过事故池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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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大构件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图片来自http://zj.zjol.com.cn/news/589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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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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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池与其他收集池


企业的风险防控和环境管理中,提及与水相关的系统还包括污水收集系统、事故排水收集系统、清净下水(清洁下水)防控系统、雨水防控系统等,因此除了事故池,还有污水收集池、事故存液池、清净下水(清洁下水)排放缓冲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池等,一般情况下,各个池子应单独设立,而初期雨水收集池可与事故应急池共用,前提是满足:事故应急池的容积是初期雨水计算容积的3倍以上,并且如上文所说,必须设置必要的排空措施,确保事故应急池可紧急排空。

 

注意,事故情况下进入事故池的雨水量与正常工况情况下的雨水也是不同的。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 1190规定为6~10h)确定。二是汇水面积不同,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必须考虑生产区和储存区总的汇水面积;事故时只考虑装置区或罐区单独的能进入事故排水系统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时汇水考虑,且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集面积。

 

Reference:

[1] 事故池设计规范,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发布时间:2014-10-15 17:03:50;

[2] 陈军海,徐红霞,刘海亚,环境事故应急池管理[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40(2):1-4

[3] 段学化,王栋成,林国栋,应急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比研究[J],工业用水与废水,2011,42(1):45-50

[4] 高昕,浅谈轻化工类项目事故水和初期雨水收集计算及容积确定,中轻国际,2015:15-18


编辑:符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