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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碳盘查全流程实操指南:从 Scope1 到 Scope3,一文讲透

发布时间:2026-04-09 11:41:38   浏览: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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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制造企业的能源管理负责人、技术骨干,大家好。今天我们专门讲一堂“制造企业碳盘查实操课”,全程从Scope1到Scope3,从基础定义到落地执行,一步一步教大家把碳盘查做对、做细、做规范。

首先明确核心前提:碳盘查不是“应付合规”的形式主义,而是制造企业实现零碳改造、参与碳交易、申报零碳工厂的核心基础,更是找到减排空间、实现降本增效的关键抓手。今天的内容,全程遵循两大权威标准,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公式都有依据可查:

1、国家层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
2、 国际层面:ISO 14064-1:2018(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规范)、GHG Protocol(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所有内容均贴合制造企业生产实际,避开行业常见误区,听完就能落地,建议大家收藏、转发给企业相关负责人,避免走弯路。

第一部分:课前基础——搞懂3个核心概念,避免从源头出错

在动手做碳盘查之前,我们必须先厘清3个核心概念,这是所有实操的基础,也是很多企业最容易踩坑的地方,大家一定要记牢。

一、什么是碳盘查(组织层面)

根据ISO 14064-1:2018的定义,碳盘查(也叫温室气体盘查),是指对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拥有或控制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进行识别、量化、核算,并形成完整排放清单的过程。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大家必须注意:
1、时间范围:通常以“年”为单位,也可根据需求按季度、月度核算,核心是“连续、可比”,后续减排对比需基于同一时间维度;
2、 控制边界:必须明确“哪些排放源属于企业核算范围”,避免漏算、多算(后续会详细讲边界确定方法)。
核心目的:摸清企业碳排放“家底”——哪里排放多、哪里有减排空间,为后续零碳改造、政策申报、碳交易提供精准数据支撑,而不是单纯为了完成报告。

二、制造企业碳排放三大范围(Scope1/2/3)——重点中的重点

这是碳盘查的核心框架,根据GHG Protocol和我国GB/T 32150-2015标准,制造企业的碳排放分为三大范围,不同范围的核算逻辑、数据来源完全不同,缺一不可。很多企业碳盘查不合格,就是因为漏算Scope3,或者混淆了三大范围的边界。
我们结合制造企业(如陶瓷、洁具、机械加工等)的生产场景,逐一拆解,用通俗的语言讲透,避免专业术语堆砌:

1、Scope1:直接排放(企业“自己产生”的排放)

定义: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简单说就是“企业自己烧燃料、自己产生的排放”。

制造企业典型排放源(必算项):
(1)燃料燃烧排放:工厂锅炉、窑炉燃烧煤、天然气、柴油等燃料产生的CO₂排放(这是制造企业Scope1的核心排放源,比如制泥车间的热风炉、陶瓷烧制的窑炉);
(2)工艺过程排放:生产过程中化学反应产生的排放(如化工、陶瓷烧制中的CO₂释放,不是燃料燃烧,是工艺本身产生);
(3)移动源排放:企业自有车辆(货车、叉车等)燃烧燃油产生的排放;
(4)泄漏排放:空调、冷库、制冷设备中的制冷剂(如氟利昂)泄漏产生的排放(容易被忽视,必须纳入核算)。

2、Scope2:间接排放(企业“外购能源”产生的排放)

定义:企业外购的电力、蒸汽、热力、冷量,在生产、传输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简单说就是“企业花钱买的能源,在别人那里产生的排放,算到自己头上”。
制造企业典型排放源(必算项,无例外):
(1)外购电力:工厂生产用电、办公用电(从国家电网、地方电厂采购的电力,核心排放源);
(2)外购蒸汽/热力:工厂生产需要的蒸汽、热力(如制泥、烘干环节用到的蒸汽,由外部供热企业提供)。
关键提醒:Scope2的核算,必须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国家生态环境部每年会发布各省份电网排放因子),禁止用全国平均因子替代,否则数据会失真,无法通过第三方核查。

3、Scope3:其他间接排放(企业“价值链”上的排放)

定义:除Scope2外,企业价值链中所有上下游活动产生的排放,简单说就是“企业不直接控制,但因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排放”,这是制造企业排放占比最高、核算最难,但必须逐步完善的部分。
根据GB/T 32150-2015和GHG Protocol,制造企业Scope3重点核算6类排放源(优先核算前4类,后续逐步细化):
(1)原材料采购:外购原材料(如钢材、陶瓷原料、化工原料)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排放;
(2)产品运输:原材料运入企业、成品运出企业的运输过程排放(如货车运输、海运);
(3)废弃物处理:企业生产、办公产生的废弃物(如废渣、废水、生活垃圾)在处理(填埋、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
(4)上下游供应链:供应商生产环节、经销商销售环节产生的关联排放;
(5)产品使用: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如机械设备使用耗电);
(6)产品回收:企业产品报废后,回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排放。
关键提醒:很多企业认为Scope3“可算可不算”,这是错误的。根据零碳工厂认证、碳交易的要求,Scope3是必算项,初期可采用“投入产出法”估算,后续逐步细化为“过程法”,确保数据准确。

三、碳盘查与碳核算、碳减排的关系

很多企业混淆了这三个概念,这里明确区分,避免后续操作出错:
1、碳盘查:核心是“摸清家底”,识别排放源、收集数据,形成排放清单(基础);
2、碳核算:核心是“量化计算”,用标准公式、权威排放因子,计算各排放源的碳排放量(过程);
3、碳减排:核心是“降低排放”,基于碳盘查和碳核算的结果,找到高排放环节,制定减排方案(目标)。

三者是递进关系:先盘查、再核算、最后减排,缺一不可。

第二部分:核心实操——制造企业碳盘查全流程(6个步骤,按标准执行)

这部分是今天的重点,全程按照ISO 14064-1:2018和GB/T 32150-2015标准,结合制造企业生产实际,拆解每一个步骤,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数据来源和注意事项,大家可以直接对照执行。
核心原则:真实、准确、可追溯——所有数据必须有原始凭证(电费单、采购合同、燃料台账等),禁止“拍脑袋”估算,否则无法通过第三方核查,也失去了碳盘查的意义。

步骤1:确定核算边界与基准年(第一步,定范围)

这是碳盘查的起点,也是最容易出错的一步,边界定错了,后续所有核算都白费。核心是“明确核算范围”,分为两个层面:

1、组织边界(谁来算)

按照GB/T 32150-2015的要求,制造企业的组织边界采用“控制权法”——即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场所,均纳入核算范围。
实操示例:某陶瓷企业,有2个生产车间、1个办公区、1个仓库、3辆自有货车,均属于企业控制范围,全部纳入核算;如果企业有外包的生产环节(如外包加工),且企业对其有控制权,也需纳入。
注意:避免“漏算车间、多算外包无控制权的环节”,建议先列出企业所有生产、办公、运输设施,逐一确认是否纳入。

2、运营边界(算什么)

明确三大范围(Scope1/2/3)的覆盖范围,制造企业建议按“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
(1)必覆盖:Scope1全部排放源、Scope2全部排放源;
(2)优先覆盖:Scope3中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运输、废弃物处理”(这三类排放占Scope3的70%以上,且数据相对易获取);
(3)逐步覆盖:Scope3中的“上下游供应链、产品使用、产品回收”(数据获取难度大,初期可估算,后续逐步细化)。

3、基准年(比什么)

选择一个“稳定、可对比”的年份作为基准年,用于后续减排效果的对比,按照标准要求:
(1)优先选择近3年中的稳定年份(无重大生产调整、无停产检修);
(2)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如企业扩大生产、搬迁),需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重新核算基准年数据。
实操示例:某制造企业2024年生产稳定,无重大调整,确定2024年为基准年,后续2025、2026年的减排效果,均与2024年数据对比。

步骤2:识别排放源(第二步,找源头)

在确定的核算边界内,全面识别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重点是“无遗漏、无重复”,建议按“三大范围”逐一梳理,结合制造企业生产流程,形成《企业排放源清单》。
实操方法(建议打印出来,逐一勾选):

1、梳理企业生产流程:原材料采购→仓储→生产加工(制泥、成型、烘干、烧制等)→成品仓储→运输→废弃物处理;

2、 按流程逐一识别排放源:
(1)生产加工环节:识别锅炉、窑炉、风机、空压机等设备的燃料燃烧排放(Scope1),工艺过程排放(Scope1);
(2)全流程:识别外购电力、蒸汽的使用(Scope2),原材料运输、成品运输(Scope3);
(3)辅助环节:识别自有车辆排放(Scope1),制冷剂泄漏(Scope1),废弃物处理(Scope3);

3、分类记录:将识别出的排放源,按Scope1、Scope2、Scope3分类,标注排放源名称、所在环节、负责人(便于后续数据收集)。

关键提醒:不要遗漏“小众排放源”,比如车间空调的制冷剂泄漏、叉车燃油排放,这些虽然排放量可能不大,但属于必算项,遗漏会导致核算数据失真。

步骤3:数据收集(第三步,找数据)

数据收集是碳盘查的核心,也是最耗时的一步,核心要求: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所有数据必须有原始凭证,不能估算、不能编造。
按三大范围分类收集,明确数据来源、收集频率,以下是制造企业最常用的数据收集方法,大家可以直接套用:

1、Scope1数据收集(直接排放)

重点收集“活动水平数据”(如燃料消耗量、制冷剂泄漏量),数据来源主要是企业内部台账、采购凭证:
(1)燃料燃烧数据:
数据项:煤、天然气、柴油等燃料的消耗量(单位:t、Nm³、L);
数据来源:燃料采购合同、入库台账、出库台账、锅炉运行记录;
收集频率:按月收集,年度汇总(便于核对数据)。
(2)工艺过程排放数据:
数据项:工艺反应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如CO₂);
数据来源:生产工艺记录、化验报告(若无法直接获取,可采用行业平均因子估算,但需标注估算方法);
(3)移动源排放数据:
数据项:自有车辆的燃油消耗量(单位:L);
数据来源:车辆加油记录、维修台账。
(4)泄漏排放数据:
数据项:制冷剂泄漏量(单位:kg);
数据来源:设备维修记录、制冷剂采购与补充记录。

2、Scope2数据收集(间接排放)

核心收集“外购能源的消耗量”,数据来源主要是外部凭证,确保准确无误:
(1)外购电力数据:
数据项:年用电量(单位:kWh);
数据来源:国家电网/地方电厂的电费账单(需包含用电量、电价,可直接提取数据);
(2)外购蒸汽/热力数据:
数据项:蒸汽/热力采购量(单位:t、GJ);
数据来源:供热企业的采购合同、结算凭证。
关键提醒:外购电力数据必须采用“实际用电量”,禁止用“估算值”;若企业有自备电厂,自备电厂的发电排放属于Scope1,外购电力属于Scope2,不可混淆。

3、Scope3数据收集(其他间接排放)

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初期可采用“投入产出法”估算,后续逐步细化为“过程法”,重点收集以下4类数据:
(1)原材料采购数据:
数据项:原材料采购量(单位:t)、供应商名称、运输方式及里程;
数据来源:采购合同、入库台账、运输单据;
(2)产品运输数据:
数据项:成品运输量(单位:t)、运输方式(公路、海运等)、运输里程;
数据来源:销售合同、运输单据、物流台账;
(3)废弃物处理数据:
数据项:废弃物产生量(单位:t)、处理方式(填埋、焚烧、回收);
数据来源:废弃物处理合同、处理记录;
(4)上下游供应链数据:
数据项:供应商的碳排放数据(若无法获取,可采用行业平均因子估算);
数据来源:供应商提供的碳盘查报告、行业统计数据。

步骤4:碳排放核算(第四步,算数据)

这是碳盘查的核心环节,按照ISO 14064-1:2018和GB/T 32150-2015的要求,所有排放源的核算,均采用统一公式,排放因子必须选用权威来源,确保数据可比、准确。

01 核心核算公式(所有排放源通用)


碳排放量(tCO₂)= 活动水平数据 × 排放因子
说明:
1、活动水平数据:就是我们第三步收集的数据(如燃料消耗量、用电量);
2、 排放因子:单位活动水平产生的碳排放量(如每kWh电力产生的CO₂排放量),必须选用权威来源,优先级如下:
第一优先级:国家/行业发布的排放因子(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电网排放因子、《省级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
第二优先级:企业自行监测的排放因子(若企业有条件,可自行监测,需第三方验证);
第三优先级: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排放因子(如IPCC、GHG Protocol)。

02 制造企业典型排放源核算示例(结合生产实际,可直接套用)

以下示例均采用国家权威排放因子,贴合制造企业生产场景,大家可以对照自己企业的情况,替换数据计算。

示例1:Scope1——天然气燃烧排放(工厂锅炉)
已知:某制造企业年用天然气10万Nm³,国家发布的天然气排放因子为0.00216 tCO₂/Nm³;
核算:碳排放量 = 100000 Nm³ × 0.00216 tCO₂/Nm³ = 216 tCO₂。

示例2:Scope2——外购电力排放(生产+办公用电)
已知:某制造企业年用电100万kWh(1000 MWh),华东电网排放因子为0.5703 tCO₂/MWh(2025年生态环境部发布);
核算:碳排放量 = 1000 MWh × 0.5703 tCO₂/MWh = 570.3 tCO₂。

示例3:Scope3——原材料采购排放(钢材采购)
已知:某制造企业年采购钢材1000t,行业发布的钢材排放因子为2.0 tCO₂/t;
核算:碳排放量 = 1000 t × 2.0 tCO₂/t = 2000 tCO₂。

示例4:Scope1——柴油燃烧排放(自有叉车)
已知:企业自有叉车年消耗柴油5000L,柴油密度为0.84 kg/L,柴油排放因子为2.63 kgCO₂/kg;
核算:柴油消耗量 = 5000 L × 0.84 kg/L = 4200 kg;
碳排放量 = 4200 kg × 2.63 kgCO₂/kg ÷ 1000 = 11.046 tCO₂。

03 核算注意事项

1、单位统一:所有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的单位必须统一(如用电量用kWh,排放因子用tCO₂/kWh),避免单位混淆导致计算错误;
2、 温室气体种类:制造企业主要核算CO₂,若有甲烷(CH₄)、氧化亚氮(N₂O)等其他温室气体,需按“全球变暖潜能值(GWP)”换算为CO₂当量(CO₂e);
3、数据核对:每一个排放源的核算结果,都要与原始数据核对,确保计算无误。

步骤5:数据核查与质量控制(第五步,查错误)

按照ISO 14064-1:2018的要求,碳盘查数据必须经过核查,确保真实、准确、可追溯,分为“内部核查”和“外部核查”:

1、内部核查(企业自行完成)

核心是“交叉验证、查漏补缺”,建议成立核查小组(由能源管理、生产、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重点核查3点:
(1)数据真实性:核查所有数据的原始凭证,确保无编造、无估算(允许Scope3初期估算,但需标注);
(2)核算准确性:核查排放因子的选用、计算公式的应用,确保计算无误;
(3)边界完整性:核查排放源是否有遗漏、边界是否准确,确保无漏算、多算。

2、外部核查(第三方机构完成)

若企业需要申报零碳工厂、参与碳交易、发布碳信息披露报告,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温室气体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第三方核查的核心的是“验证数据的真实性、核算的合规性”,核查通过后,碳盘查数据方可用于政策申报、碳交易等用途。

步骤6:编制碳盘查报告(第六步,出成果)

碳盘查的最终成果是《企业温室气体盘查报告》,按照GB/T 32150-2015和ISO 14064-1:2018的要求编制,必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确保完整、规范:

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核算边界;
2、 盘查目的与范围:明确碳盘查的目的(如零碳改造、合规申报)、核算边界、时间范围、基准年;
3、 排放源识别与数据收集:详细列出所有排放源、数据来源、收集方法;
4、 核算方法与排放因子:说明核算公式、排放因子的选用依据;
5、核算结果:分Scope1、Scope2、Scope3列出碳排放量,汇总总排放量;
6、 数据质量控制:说明内部核查、外部核查的过程与结果;
7、 减排潜力分析:基于碳盘查结果,识别高排放环节,提出初步减排建议(结合你的流体力学专业,可补充用能优化的减排建议);
8、附件:原始凭证(电费单、采购合同等)、排放因子来源、核查报告(若有)。
关键提醒:报告需加盖企业公章,妥善保管,作为后续零碳改造、政策申报的核心依据。

第三部分:专家答疑——制造企业碳盘查常见坑与避坑指南

结合多年从事双碳咨询、碳盘查核查的经验,总结了制造企业碳盘查中最常见的5个坑,每个坑都给出了具体的避坑方法,大家一定要避开,避免碳盘查数据无效。

坑1:排放因子选择错误(最常见,直接导致数据失真)

常见错误:用全国平均电网排放因子替代区域电网因子;用网络随意搜索的排放因子,未采用权威来源;燃料排放因子与燃料种类不匹配(如用煤的排放因子计算天然气)。

避坑指南:
1、电网排放因子:必须采用生态环境部每年发布的“各省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对应企业所在省份;
2、燃料排放因子:优先采用《省级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中的行业因子;
3、排放因子标注:在报告中明确标注排放因子的来源、年份,确保可追溯。

坑2:Scope3漏算或估算偏差过大

常见错误:认为Scope3“可算可不算”,直接漏算;Scope3估算时,随意选用排放因子,未结合企业实际。

避坑指南:
1、必算项:Scope3中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运输、废弃物处理,必须纳入核算,不可漏算;
2、估算方法:初期可采用“行业平均因子”估算,但需标注估算方法、因子来源;后续逐步收集供应商数据,细化为“过程法”核算;
3、偏差控制:估算偏差不得超过20%,若偏差过大,需重新核查数据、调整排放因子。

坑3:数据不完整、不可追溯

常见错误:数据无原始凭证,仅凭记忆估算;数据缺失(如缺少某个月份的燃料消耗量);未建立碳盘查台账。

避坑指南:
1、建立碳盘查台账:按月份、按排放源,记录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核算结果,妥善保管;
2、原始凭证留存:所有数据的原始凭证(电费单、采购合同、燃料台账等),需留存至少3年,便于核查;
3、 数据补全:若有数据缺失,需及时补充,无法补充的,需在报告中说明原因。

坑4:核算边界混淆,漏算、多算排放源

常见错误:将外包无控制权的生产环节纳入核算;漏算叉车、制冷剂泄漏等小众排放源;混淆Scope1和Scope2的边界(如将自备电厂发电排放算入Scope2)。

避坑指南:
1、边界确认:先列出企业所有生产、办公、运输设施,逐一确认是否属于“企业控制范围”,明确纳入/排除清单;
2、范围区分:严格按照Scope1、Scope2、Scope3的定义,区分排放源,避免混淆;
3、排放源清单:编制《企业排放源清单》,逐一勾选,确保无遗漏、无重复。

坑5:碳盘查与用能优化脱节

常见错误:碳盘查仅为了完成合规申报,做完报告就束之高阁,未结合碳盘查结果找减排空间。

避坑指南:
1、减排潜力分析:碳盘查完成后,重点分析高排放环节(如锅炉燃烧、电力消耗),结合制造企业用能特点,提出针对性减排建议;
2、 结合专业优势:比如通过优化管道压力损失、风机选型,降低电力消耗,从而减少Scope2碳排放;通过优化燃料燃烧效率,降低Scope1排放(结合你的流体力学专业,可补充具体案例)。

第四部分:课后总结与工具福利

今天这堂碳盘查实操课,全程以ISO 14064-1:2018、GB/T 32150-2015为标准,从基础概念到全流程实操,再到常见坑避坑,覆盖了制造企业碳盘查的所有核心内容。
最后再强调3个核心要点,大家一定要牢记:

1、标准为纲:所有操作必须遵循权威标准,确保数据合规、可追溯;
2、 数据为王:真实、准确的原始数据,是碳盘查的核心,禁止估算、编造;
3、落地为目:碳盘查不是终点,而是零碳改造、降本增效的起点,要结合碳盘查结果,找到减排空间。



来源:低碳减排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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