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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反垄断回顾 | 中国反垄断大事件

发布时间:2025-02-08 11:53:05   浏览: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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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 2024 年,全球政治经济局势动荡不安,国内产业也面临着诸多调整变化,着实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般复杂且特殊的大环境下,反垄断法因其 “经济宪法” 的重要地位,其展现出的各类表现以及动态走向,备受各界关注。

本文旨在全面、系统地汇总和梳理过去一年中国反垄断领域的重大事件、关键政策、典型案例以及前沿动态,通过深入分析与解读,清晰呈现该领域的发展脉络与全貌,为业界人士、法律从业者、研究学者以及关注反垄断事业的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 2024 年中国反垄断工作的窗口。

2024中国反垄断大事件

本文汇总整理了2024年反垄断的重要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事件,通过激烈讨论,评选出以下年度十大事件,以期勾勒过去一年来中国反垄断法律和实践的全貌。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的大事件搜集和梳理,乃至讨论,借助了AI,使得我们的研究和整理更加高效和全面,在此对诸位AI同学致以诚挚的谢意。

2024 年 6 月 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4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该解释根据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对2012年5月颁布的《垄断民事案件规定》进行了实质扩展和深入修改,进一步规定了《反垄断法》实体性条款的司法适用,为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提供明确依据,提升司法实践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有助于解决垄断行为引发的争议,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发展演进,体现出人民法院对反垄断审判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迈向新层次和新境界。

2024 年 6 月 6 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第 783 号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我国反垄断法体系内首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反垄断行政法规,该条例的生效为更加科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条例》明确了审查范围、标准、机制及监督保障措施,全面规范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流程,旨在防止出现限制竞争的内容,从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

继2023年12月6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后, 2024年福建省、重庆市、江苏省、甘肃省、河南省、浙江省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通过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和推动,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得到实施和落地。

“三书一函”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中国反垄断执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通过这一制度,监管部门能够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中央和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协作与配合,提升了反垄断执法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2024年1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

该《指引》在《反垄断法》、《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基础上,承接了我国此前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相互衔接、共同促进竞争与创新而作出的立法努力,进一步聚焦、细化了标准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反垄断规则。明确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有关制度规则,加强信息披露、许可承诺、善意谈判等行为指引和高风险行为预防。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处理标准必要专利(SEP)领域反垄断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对汽车、信息通信技术、物联网、流媒体等SEP相关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旨在拓展中国反垄断和知识产权监管框架,有利于预防和制止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鼓励创新,促进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最高院在(2023)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中明确了反垄断行政处罚后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损害赔偿。

该案涉及天然气公司在被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后,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例。该案例被列为最高法院2024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

这个案件是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后的后继民事赔偿诉讼。燃气器具公司提交了已经生效的案涉处罚决定书,无需再行举证证明天然气公司实施了本案被诉垄断行为。

本案裁判进一步明确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处罚决定后发生的后继民事赔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以及因搭售行为受到的损失的计算,对惩治垄断行为,保障基层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民用天然气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具有积极意义。是我国反垄断后继诉讼司法实践的有益探索。

2024年12月,英**因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第16号),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英**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芯片公司,2023年在全球数据中心图形处理器(GPU)市场份额为98%,AMD市场份额仅为1.2%,英特尔不足1%,占市场绝对垄断地位。

鉴于英**在全球芯片市场的重要地位,此调查引发广泛关注,彰显我国反垄断执法对科技领域垄断行为的重视,将促使科技企业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科技行业健康发展。

2024年9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宁波**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453万元。

本案系国内首例金融数据领域垄断案件。此案有效打破了相关市场数据垄断和封锁行为,恢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信息服务商进入下游市场,丰富产品供给和提高服务质量创造了条件。

民生领域一直是国计民生的重点,在反垄断执法领域亦为如此。

2024年中下旬,市场监管总局发四川**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同日,还公布了大同**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以及海南**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两起燃气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供气供热行业作为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自然垄断属性以及市监局在疫情后对民生领域案件查处的重视使其近年来成为垄断行为的高发领域之一。

2024年1月10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发布《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这是针对行业协会的第一份反垄断指南。该指南共 26 条,从原则性规定、具体违法情形、合规建设、法律责任及考量因素、协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等。

此前,类似的指南包括针对原料药、汽车、知识产权和平台经济等。本次发布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足显行业协会的反垄断合规紧迫性。

此外,2024年8月9日,还发布了《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再之前原料药反垄断指南的基础上,扩展到整个药品领域。

2024年1月23日,**金属于官网发布声明《关于烧结钕铁硼磁体专利许可的中国反垄断诉讼取得完全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认定日立金属不向四名原告授予专利许可的行为构成拒绝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判决。
该案一审与二审结果相左的关键因素在于相关市场界定,一审法院将本案相关市场的商品范围界定为日立金属所拥有的烧结钕铁硼必需专利的专利许可相关市场,二审则改变了这一界定思路,认为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金属的烧结钕铁硼专利在技术上不可替代的情况下,本案相关商品市场应界定为烧结钕铁硼材料生产技术市场。该案作为我国首例非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垄断案,对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则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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