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设部统计,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以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五大伤害”为主,其中触电事故占6%以上,为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设计既满足正常的施工用电需要,又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可靠,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下问题要搞清楚。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性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性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裸露性、临时性、移动性、多变性、易损性、环境复杂性。这些特性使得施工现场的诸多用电设备和线路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容易造成电气设备和线路发生损坏引发电气事故,如: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作为“五大伤害”之一的触电事故之所以频繁发生,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一般用电工程不同的特性,未严格按照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供配电设计及实施。如果施工人员只注重施工临时用电的使用功能一面,而忽略用电安全防护,则必将受其危害。因此,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临时用电作为关系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重大危险源来对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1 现场勘测;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进行负荷计算;
4 选择变压器;
5 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 设计防雷装置;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临时用电不能凭经验随意布置。
三、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应跟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外壳相连。
四、漏电保护器的设置
施工用电系统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两级保护指至少应设置总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一台设备有一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里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不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
五、线路敷设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敷设应架空或埋地敷设。室外架空电线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4.0m以上,室内线路距地面高度2.5m以上,电缆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2.5m以上。室内灯具安装高度2.4m以上,室外灯具3.0m以上。电线杆应使用混凝土杆或梢径大于130mm的木杆,架空线路应与外脚手架保持1m以上的水平距离,上楼层的线路应加套管设置于建筑物预留管道井口,或建筑物外墙,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电缆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6m,经过道路等易受损伤场所应加设套管。电线及电缆外皮应完好,绝缘良好。
六、电工操作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目前主要是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同时,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