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动火作业?
动火定义
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分级
1.特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部位上等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在厂区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该区动火视为二级动火。
4.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
在火灾危险性小安全措施落实妥当的化验室、机械加工车间、食堂等固定区域内经常性、重复性的常规动火作业。
注意:节假日动火升级!
二、动火作业可能会产生哪些危害?
案例一:2014年江苏昆山粉尘爆炸,死亡146人
起因:打磨作业火星引燃堆积铝粉尘引发爆炸,爆炸引发冲击波激起更多粉尘,形成爆炸性粉尘气体,引发二次爆炸。
案例二:2011年上海胶济路大火,死亡86人
起因:电焊火花引燃易燃保温材料。
三、为防止危害,动火作业前需做哪些准备?
1高处动火作业
1. 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
2.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3. 焊接电流不得经过可燃、易燃、易爆管道与设备电气线路绝缘良好,外壳接地安全连接中性连接点。
2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
1.易燃、易爆物质容器必须与其它设备管道隔离(不得使用水封或阀门)。特级、一级动火还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
2.检测氧气含量在18.5%-21.5%之间,富氧情况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爆炸气体浓度下限大于4%浓度要求小于0.5%,爆炸气体浓度下限小于4%浓度要求小于0.2%。
3.使用灯具24V .应急救援装备准备齐全。
3动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
1.动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逃生。
2.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4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腐蚀等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输送含有毒气物质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2.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3. 严禁负压动火。